不动产权证书来了 土地证房产证两证合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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昨日,台州市《不动产权证书》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开始接受办理,这标志着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在我市正式落地。
“以前办理房产证、土地证要跑两个部门,整理好多证明材料,来来回回得好几天才能办下来。”正在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办理相关证件的市民表示,现在只要跑一趟行政服务中心,在一个窗口办齐手续,办证方式比以前便捷,效率也提高了不少。
据市国土资源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,新的不动产权证书,里面不仅标注了权利人、共有情况、坐落位置等,还增加了不动产单元号、权利性质、用途、使用期限等内容。在权利类型中,明确写着“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/房屋所有权”,也就是说,土地证和房产证从此“两证合一”。
“新证书上的最大变化就是28位不动产单元号具有唯一性,相当于是全国范围内唯一的‘身份证号’,保护产权人的合法权益。”据市国土资源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,不动产权证书还增加了具有查询和防伪功能的二维码防伪标识。内页有防伪镭射标签,盖章原为各地方人民政府的公章,现为各登记机构公章。此外,附图页有金属线,增强防伪功能。
申请人在提交材料后,什么时候能够拿到证书是百姓关心的问题。市国土资源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,从提交材料之后,拿证时间要比之前缩短很多。
此外,为不增加行政成本,不增加企业和百姓的负担,旧的不动产证明仍然有效。不动产不办理变更登记,就不用换新领证,采取“不变不换”的原则,即权利不变动、簿证不更换,旧证、新证同时都具有法律效力。但新购房屋等不动产并首次办理产权证,申请办理产权变更登记、转移登记等手续的市民,将逐步换发新的不动产权证。
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后,通过将房屋登记、林地登记、土地登记等职责整合,方便群众办事,解决了市民以往多头办证、分散办证的不便。此外,还更好地保护了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财产权,保障不动产交易安全,维护正常的市场交易秩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