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州:行政服务每个环节都将有标准可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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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前,我市出台《台州市行政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方案》,提出2016年12月底前——行政服务每个环节都将有标准可依
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一站式、零障碍服务,解决“多头跑、重复跑、跨地跑”等问题
作为一个民营经济发达城市,台州对民营经济的服务有着不少经验。简政放权、商事登记制度改革、投资项目分类审批……多项审改重点工作都有着深深的“台州印记”。记者了解到,6月5日,《台州市行政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方案》)出炉,提出了我市行政服务标准化工作目标和具体步骤。按照《方案》计划,今年12月底前,我市将发布标准体系,此后,行政服务的服务项目、手续环节、时限节点都将有标准可依、有规范可控。
据了解,自2012年12月开始,我市就开始全面启动新一轮行政服务标准化建设工作,建立了标准化工作的领导和实施机构,出台了审批制度改革“1+7”“4+2”系列文件,编制标准化工作手册,对服务事项、服务流程、联审联办和代理代办等方面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和要求,已经形成了一套相对全面的行政服务标准化体系。
根据《方案》提出的目标,我市将经过两年的努力,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、放管结合、优化服务改革,建成台州市行政服务标准化体系,实现行政服务从管理制度化向管理标准化转变,满足企业和个人全生命周期需求。出台商事登记标准、资源利用许可标准、特许经营许可标准、联办件审批标准等系列标准,提供更加优质高效、标准化、无差别的行政服务,企业和群众满意率达95%以上。
为此,按照《方案》,接下来我市将推行全生命周期服务标准化理念,构建行政服务标准体系框架;通过推行分类审批改革、出台分类服务标准规范、探索综合窗口分类办理模式等措施,深化分类审批改革,优化行政服务流程;同时,将依托浙江政务服务网,充分运用大数据、云计算、移动互联网等技术,推进网上审批,探索全市同城通办,实行“一窗”受理、“一地”办结,真正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一站式、零障碍服务,解决“多头跑、重复跑、跨地跑”等问题。
此外,《方案》提出将按照行政服务标准化要求,制定服务项目标准文本,规范内容范围、定义术语、法律依据、办理期限、收费情况、工作流程、材料条件、运行机制、结果公示、监督管理等要素,形成标准操作规程,力求每个服务项目、手续环节、时限节点都有标准可依、有规范可控。
据了解,按照计划,2016年8月底前,我市将梳理出相关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,草拟台州市行政服务标准明细表;2016年12月底前,发布标准体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