去年大病药品报销政策为病人减负2000多万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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昨日,笔者从台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了解到,2015年我市启动了大病药品报销,格列卫等15种药品可以直接刷卡结算,全年共有531人享受大病药品报销政策,共产生大病药品费用3731.5万元,其中大病基金支出共2071.08万元,个人自付1660.42万元,病人减轻经济负担一半以上。
根据职工和城乡医保大病待遇支付政策,参保人员一个医保年度内个人累计负担住院、特殊病种门诊合规医疗费用及大病药品费用分别超过1万元或2.5万元后,报销50%或60%。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或凭外配处方到定点零售药店购买15种药品的费用,纳入大病保险基金支付范围。异地就医发生的15种药品费用,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报销。
例如,台州市区参保人李某因转移性直肠癌,使用爱必妥(西妥昔单抗注射液)治疗,每支3850元,2015年度共用50支,总共大病药品费用19.03万元。此前费用全由参保人负担,按照大病保险政策(190250+自负合规医疗费用-10000)×50%,总共报销了10.23万元,自付费用减少了53.76%。
据了解,享受大病药品报销政策的病人中,职工医保有243人,药品总费用1056.5万元,大病基金支付641.08万元;城乡医保有288人,药品总费用2675万元,大病基金支出约1430万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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